2018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针对企业注销难问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实施免税证明。即服务,创新推出承诺制,简化数据和流程。这些措施实施以来,企业注销税收大幅加快,纳税人获得感进一步增强。随着放权、管理、服务改革的深入推进,适应当前新形势,为进一步优化经营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深化放权、管理、服务改革,大力推进税务注销程序优化的通知》,出台了更大力度优化企业注销程序的措施。
以下是企业帮助小边介绍19年7月发布的新规定的流程和所需材料。
1.对于国税和地税共管户,纳税人一般必须先办理国税注销登记,再到地税注销税务登记。
2.纳税人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向主管区局申请清缴发票和税款。
3.纳税人办理清缴发票和税款后,凭《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到主管区局或主管税务所综合服务窗口申请注销登记。
4.税务人员输入注销税务登记受理信息,并向纳税人发放受理收据。
5.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行注销税务稽查(核准)。
6.纳税人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实施注销税务稽查(核准)后,加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原注销受理收据和税务登记证到主管区局或主管税务机关综合服务窗口办理注销审批手续。
税务人员受理纳税人注销核准申请后,应当收回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正本和副本,并出具《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二、所需材料。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
2.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董事会。职业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其他有关资料;
3.经税务机关审核符合注销登记条件的,可以领取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